第9章我的前半生(9)
涓生叹口气,“我跟你说过这是巧合。”
“你跟我说过《伤逝》?”我诧异。
“你忘了,子君,你无心装载。你几时听过我说话?”
是吗?我竟是那样粗心的女人?涓生向我提过这篇小说?我一点记忆也没有。
我词穷。
“我们下次再联络。”涓生说。
我忽然依依不舍,我从来没有与涓生谈得这么投机,因而不想放下话筒。
涓生也并没有挂电话,我俩沉默良久。
终于还是我说:“再见。”很有点荡气回肠的感觉。
涓生控诉我从来没有听过他说话。
这是真的吗?我竟是这样的妻子?
我呆了很久。
结婚十三年至分开,当夜我第一次觉得自己也隐隐有错。
我的职业有了着落。
叫我去见工,我狂喜。
唐晶赶紧为我做了一封证件,签名人是她:“在雇用期间(六年),持信人工作尽力,信用可嘉……”
她成了我的老板。
我愕然。为我说谎,唐晶太可爱。(我们只爱肯为我们牺牲的人。想要我们牺牲的,我们恨他。)
“穿象样的套装上班,”唐晶说:“第一印象很重要。”
“我有,我有华伦天奴的套装。”我抢着说。
“疯了,”她说:“穿一万元的洋装去做份月薪四千五的工。”
“什么?四千五?”我的高兴一扫而空。
“你想多少?”
“你的月薪多少?”我反问。
“他妈的,你跟我比?”唐晶撑着腰骂将过来,“你是谁我是谁?我在外头苦干十五年,你在家享福十五年,现在你想与我平身?有四千五算很好了,是我出尽百宝替你争取回来的。”她冷笑连连,“你这种人,根本不值得帮的,老土得要死。”
我怔怔看住唐晶。
“你会做什么?十多年前的一张老文凭,当厕纸都没人要,若非凭我的关系,这样的工作还找不到,你做梦呢,以后要我帮的地方还不知有多少,先抖起来了?”
我热泪滚滚而下,“唐晶,你这张嘴!”
“骂醒你,早该有人骂醒你,太嚣张。”
我坐下来,“好好,我去做,我去做。”
“我早该知道,你做那么两三个星期,又该休息了,早上七点你起得了床?”
“你何必逼人太甚,唐晶,大凡你能做的,我也会做,”我愤慨地拍案而起,“又不需要天才,你只不过早入行几年,不必气焰太甚。”
唐晶说,“好,这话是你自己说的。”
我喃喃道:“四月一日上工,愚人节。”
“我经过时装店,替你取了那两条裤子。”唐晶忽然说:“我决定拿来穿,你省一点吧。”
“何必这么体贴?”我辛酸的说道。
“我应该怎么办?”唐晶摊摊手,“鬼叫我七岁那年认识你——上海妹不会说粤语,没人肯同你做朋友,打那个时候我便教你,‘士担’便是邮票,‘白鞋’是运动胶鞋,我们一起跳橡筋、捉迷藏,到后山去找酸味草,你忘了?”
我怔怔的用手托住头。真的,我们还游荔园,逛工展会,买前座票看卡通片。
后来进中学,我俩双双到瑞兴公司买迷你裙,法国皮鞋,做梦也希望能赴日本一游,电影明星迷亚伦狄龙。
我与唐晶并没有念贵族学校,我们两家的家境非常普通,众孩子挤在一堆,不外是有口饭吃,是以我后来嫁史涓生,不少女同学都表示诧异。到底是西医呢,真高攀他。
我们像姊妹般拉扯大,那时子群比我小一截,拖着鼻涕的小孩,我不屑与她交谈,感情反而很差。
考上大学,开心得我俩晕得一阵阵,这个时侯,唐晶开始沉淀下来,而我认识涓生,无心向学。
“——在想什么?”
我柔声说:“唐晶,这些年来,你也吃足苦头吧。”
“柬埔寨还有活人呢,我锦衣美食,岂肯言苦?”
一直还那么滑稽,真了不起。
我终于开始那职业妇女生涯。
安排妥当,星期一、三、五一定回去看平儿,周末等他们来探访我。
四月一日,我居然能够准时起床,因为一夜失眠,百感交集。
搭船过海去上班,渡轮上男女大部份皆睡眼惺忪,面孔苍白,都低头阅报,也有化妆鲜明的女人,紫色的胭脂在清晨的光线中尤其悲怆,打扮好了应出席大宴会大场合,不应挤在公共交通工具上,再鲜艳的花也糟蹋了。
也有当众抓痒、挖鼻孔、醒鼻涕、剪指甲的人,我低下头,不敢看下去。
嫁史涓生太久,与现实脱节,根本没有机会与社会上其他人接触,如今走出来,成为他们一份子,我倒可以习惯,只不知道他们会不会接受我。
我的老板叫布朗先生,英国人。伊的英语带着乡下口音,他块头大,而且近四十岁,已开始发胖,一套三件头深蓝色西装紧紧绷在身上,大概是七八年前缝的,已经少了三个号码,但他仍然希望可以再穿三年,背心包着胃,裤腰包着肚腩,袖已磨得起镜面。
我进他房报到的时候他正在除外套,转过身来欢迎我,伸手与我握的时候,我注意到他衬衫腋下一块黄色的汗渍,不知有多少天没洗了。
我忽然想到涓生的朗凡凯丝咪西装与乳白威也拉衬衫。
我从没见过这么寒酸的男人,一剎那呆怔怔的。
他为我介绍同事完毕,交给我一篇中文,指一指角落的一张小写字枱,叫我过去坐着翻译。
一个后生模样的孩子把纸与笔交在我桌上。
其他的同事低着头默默的抄写、工作,也没与我说话。
我坐下来。
生命中彷佛失去十三年,我在做廿一岁时放下的工作。
我努力逼退心中的凄酸。
午饭时分大家凑钱买饭盒,我也付了一份。有同事递一只纸杯子给我,我倒了茶,喝一口,觉得只有茶的颜色,没有茶的味道,一阵涩味,这叫做茶?我默不作声。
一个胖胖的男同事自我介绍,“我叫陈总达。”
“叫我子君。”我与他握手。
陈总达似乎格外的和蔼可亲,“欢迎参加我们的行列,慢慢你就惯了。”
一个女孩子说:“陈先生又不是我们部门的,他是计算机部主管。”
布朗也是主管,那么陈也是老板级,上司还这还么寒酸,咱们这些伙计更加无地位可言。
饭盒子送来,大家围在一起吃。
我略略吃几口,想到家中阿萍煮的三菜一汤,老被我嫌——“阿萍,又是鸡汤?弟弟不爱喝鸡汤。”“阿萍,先生最恨药芹,你跟官不知官姓啥!”
想到自己的嚣张,我忍不住微笑。
同事看样子都很斯文,当然,一两日间难以清楚底蕴。
工作乏味而繁忙,一星期后我略有眉目。布朗叫人做事如舞女做旗袍,非改不可,他自己挥舞红笔,将下属大作改得而目全非,等于重新写过,但是他自己又不肯动笔,若果由他一手写就,未免太寂寞,改人文章,自己存着一股威风。
可怜的小男人。
每天下班,我如打完仗一般,出生入死,各色人等都要放软声音服侍,实是很劳累的一件事。
露斯职位虽比我更低,气焰比我高涨,一把尖喉咙,因是熟手,趁着告诉我女厕在什么地方,后生叫什么名字的时候,呱啦呱啦,唯恐天下不知新同事的无能。
我因为过度震惊,故此毫无反应,任人鱼肉,凡是谁不高兴的琐碎工夫,都往我头上推。
我无所谓,我还争什么呢?要争我不会跟辜玲玲争?
那个胖胖的陈总达特别和蔼,看出我是生手,事事指点我。
光是翻译也很噜苏,许多专门名词要到各部门查询,一等便一个上午,下午通常出去开会,做跟班查货看货,有时六点也走不掉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