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燕子姨看着正在吃饭的雨轩,不禁觉得女儿长得愈发的标致,无论放在哪儿,顶顶是个美人儿,确实比起年轻时的自己有过之而无不及。她燕子西施可是全南朝公认的美女,而她的命运却是全南朝最悲苦的。她相信命运的轮回,即便如此心有余悸,她决心死也不能让雨轩重蹈母亲的覆辙。她看着手中的**彩图,忽然一个可怕的念头闪到她的跟前:
“那个小伙子,是你的同班同学吗?”
雨轩心里扑通一下:“不……不是,他是志诚哥的朋友。”
“也是你们学校的?”
“嗯……”
“他看起来很有钱——”她故意瞟了雨轩一眼。
雨轩言不由衷地说:“我,我不知道。”
“你真的不知道?”妈妈冷笑着说,“我看他很有钱,从衣着到仪表,真是与众不同。单单那身衣服,虽然款式单一,但一看就知道是高档货,还是我从来没见过的高档货,应该是纯进口,国内买不到的那种。我见过的那些有钱人家的孩子完全跟他不在同一个档次上,如果说他们是暴发户的儿子,他就是翩翩风度的贵公子——他叫什么名字?”
“吴,吴晧熙!”如果不是先入为主的偏见,雨轩觉得自己也会心动的,他帅气的外表充满阳光活力,给予人一种真诚的感觉——
“还有那只手表,”妈妈活龙活现叫起来,“一看就知道是高级货,这小子太有钱了。几年前我在深圳见过的那些大富豪,他们戴的手表,瑞士纯进口的,也比他现在戴的这个差多了,那时候一只就几万块啊!好小子——”
雨轩面色发青,嘴巴不停发抖,骤然间全身一阵颤栗,忍不住重重打了一个寒噤。“深圳”二字已经把她的心伤得太深了,甚至于到了刮骨吸髓的地步,此时她就像一颗摇摇欲坠的稻谷,被母亲用一把锋利的镰刀割成两段,毫不留情。
燕子姨看着女儿出乎意料的反应,发现自己说了不该说的话,比如“深圳”二字。她站立起来,冷冰冰往楼上走去。
瞅着母亲远去的身影,雨轩波澜起伏的内心怎么也安静不下来。就在几年前,深圳——有人说爸爸在深圳发大财了,她死也不愿相信,一定是谣言,恶毒的谣言。在她作为女儿特有的印象里,爸爸是那样和蔼可亲,他发了财一定会回家的!她常常梦到父亲出钱出力支援家乡建设,跪求家乡父老的原谅,而大家也都原谅了他,宽恕了他的罪过。
“深圳”,妈妈为什么说得那么若无其事?十年前,爸爸抛弃了他们,逃去了深圳;后来妈妈也抛弃了他们,也跑去了深圳。她宁愿相信妈妈跑去深圳是为了寻找爸爸,而不是她所说的是为了挣钱养家。“深圳”,就是她的梦魇!
她吃不下了,洗涮好餐具后就上楼清理房间,无意间她翻出一件几年前买的粉红色连衣裙,不觉笑了起来,现在已经穿不下去。记得在村公所门前的地摊上买这件衣服时,志诚和阿嬷也在场,那时她钟意粉红色的连衣裙,而妈妈却要那件深红色的外套,说等到过年可以当新衣服穿,简直是捡到的便宜货。
“现在是夏天啊,阿姨!”
志诚哥的表情似乎是在说“阿姨你有没有脑子?”,后来阿嬷也过来帮腔,妈妈最终就买下了这件连衣裙——她的挚爱,她发誓要把这件连衣裙珍藏一辈子,作为全家宝传承下去。
辛亏有志诚哥,她才拥有这件“传家宝”。忽然她想起妈妈的“乘龙快婿”,志诚哥可曾经是妈妈未来女婿的头号目标,人品好,性格温顺,将来顶顶的妻管严,最佳女婿的不二人选。但是没过多久,当妈妈弄清楚了志诚家看似富有,不过只是小康水平而已,志诚立马被踢出了前十位置。
南朝乡确实有不少大富豪,有在广州深圳搞房地产的,有开科技公司的,还有一个上市公司的大老板。这些大富豪,燕子个个都认识,她常常说“要不是改革开放,他们全是农民”,他们有幸沐浴到改革开放的春风,而功成名就、富甲一方。这些富豪的子女难得在二月家乡祭祖大典时出现一次,燕子总能抓住时机狠狠细心观察一番,雨生雨鹏要是能娶到他们的女儿,该有多好啊?毕竟她识趣地知道这是不可能的,但是雨轩还是有可能嫁入豪门,天底下有哪一个富豪不喜欢美女的?后来她得出结论,除了美貌,还必须匹配学历,于是决心死也要让雨轩到深圳广州读大学。
雨轩看着镜子,刚刚的笑容已经消失不见。妈妈时常在面馆里吹嘘她未来女婿多么的有钱、老丈人多么的厉害,“你们等着瞧好了”,“到时别后悔”,弄得雨轩连头也抬不起来,直至有一天雨生气得把她痛骂一顿后,她方才收敛一些,然而雨生一旦不在场,她又故病复发似的滔滔不绝起来。
“如果不是他们那个死鬼老爹,我也不用这么操心,”她忿忿不平地大嚷大叫,“如果不跑的话,凭着那能力,他现在也是顶级富豪,”又若有所思地低声说,“不过,他现在可能也是顶顶的大富豪!该死的老东西!”
雨轩对着镜子,拿着连衣裙比一比,不禁笑出声来。她确实很美,连她自己也不可否认,妈妈年轻时也很美,但现在——只能靠胭脂粉来遮蔽满脸的皱纹,如同戏子般插科打诨来掩藏内心的痛楚。她清楚地知道妈妈所做的一切都是迫不得已,甚至是理所当然的,她从来不怨恨和责备妈妈,即便拿她当笑料来招揽生意也没关系,天天班门弄斧她的未来女婿也无伤大雅,只要妈妈开心,让她做什么都行,哪怕需要牺牲她的生命。
她不禁又笑了起来,镜子里的她真是美极了。吴晧熙不是说她很美吗?想想看,他是第一个跟她说她很美的人,从来没有一个人跟他这样大胆,当着所有同学的面说出“你很美”。此刻镜子中的她就像是吴晧熙的化身,忽然她似乎从吴晧熙深邃的眼神中看见一片赤诚之心,没有任何虚情假意和矫揉做作,满是是真心和忠诚——
倏地,一个影子在脑际里一掠而过——这是天佳的影子,她回转过身,带着善意的微笑看着她。自从昨天踏进敬老院的大门,她就把好姐妹天佳忘得一干二净,连个影子也不曾在她的心里闪现过,只有在她别有用心地打量起吴晧熙时,天佳的影子才缥缈而至。疯了疯了!彻底疯了!她使劲拍打发红发热的脸庞,心慌意乱地喃喃自语:
“疯了,真疯了!”
“你没疯。”母亲冷冰冰的声音更让她心惊肉跳,“你应当好好考虑下你的未来。”
“我还是高中生呢!”雨轩完全不敢相信自己居然能这般一吐为快。
“高中生不小了,是时候好好规划下未来。”妈妈不冷不热地说道,“终身大事可耽误不得,你看看吴克卿,如果能嫁个好人家就大不一样,至少有钱能给他妈治病,也能让克新读大学,可她偏偏嫁给了一个穷鬼——”
“我知道克新的姐夫对他姐姐很好,一家很和睦。”
“好个屁!你看他姐夫那个熊样,如果他是吴晧熙那样的有钱人,他丈母娘至少还能活十年,现在只能在等死!”
“妈怎么可以诅咒别人去死呢!”
“老天爷不让她死,谁诅咒也没用。”妈妈忽地叹了口气,“慧君得了胃癌……”
“什么?克新的妈妈!”
“克卿昨天过来借了五百元,她说县里的医生建议他们去大医院,可是哪有钱啊!”
“克新不知道吧?”她想起今早在稻田里克新满脸愠色!
“他当然不知道!”妈妈瞪大了眼睛,“你可千万不能走漏风声!”
“我知道……”她心想克新真的得辍学了。
“所以你也看到了,”妈妈开始讲起大道理,“如果克卿能嫁个像吴晧熙那样的男人,退一步讲至少嫁个志诚那样的人家,夫家至少也能拿出一笔钱救济救济,说不定克新还能继续读书,可她偏偏嫁给一个比她家还要穷的男人,他倒是时不时就跑去卖血,可有什么用!合成一个成语叫什么来着,杯水——对,杯水车薪。你再想想,万一你妈也得了个绝症,凭我们家这个条件,你们兄妹俩都得退学打工去,即便如此我还是在等死——你们打工那个工资叫做杯水车薪。这时候吴晧熙的作用就显得尤其宝贵,他的老爸挥一挥手,在钞票上签个名,马上就让你住进高干病房,还来个专家会诊,你们也可以安安心心读大学去——你究竟有没有在听?”
“嗯,有啊,可是我——让克卿姐嫁给她不爱的男人,岂不是很痛苦吗?”
“你怎么就知道人家不乐意呢?”妈妈扬起眉头,不屑地往下说,“即便嫁给一个丑八怪,只要对方有钱有势,你也算是捡到宝了——用不着这样看我,女儿的生命是母亲给的,万不得已时女儿就得为家贡献一切,懂吗?”
雨轩由不得摇摇头,其实她打心底里愿意为这家牺牲一切,并为此做好了准备,但妈妈这么一说,她的眼神却充满了鄙视和不服气,难道我是个自私自利的人吗?是一个口是心非、言行不一的低贱女人吗?
“再说得明白一点,为了你的哥哥能顺顺利利读完大学,也为了你自个的前程,好好观察下吴晧熙这个人,过了这村儿没这店——至于吴克新,我知道这小子对你有意思,我想你对他是没意思的,他这叫癞蛤蟆想吃天鹅肉!”
“妈怎么可以这样说克新呢?从小到大他可帮了我们不少忙啊?他比哥哥付出的还要多得多?”
“他是个好孩子,我知道他是个好人,我乐意认他做儿子,但是我绝对不会接受这样的人当我的女婿。好了,我要去睡觉了,你自己再好好想想……”
妈妈真的疯了!她抱住枕头,钻进被窝里,越发抽抽搭搭地哭了起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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