到开学之前,我叫上梦雅小白和高云又去了一趟旧书店。
老店主的身体看起来当真没有问题,距离上次轮回里他死亡的时间已经过去将近二十天,我们去看望他时,他正拿着掸子在院子里拍打旧书。
唐哥忙里忙外,将一本本旧书搬出来见太阳,见到我们来,放下一套烫金线装九册一套的《资治通鉴》,抬起胳膊,用内侧衣袖擦了擦鬓角的汗水,指了指屋子:“自己喝水自己倒啊,没事就过来帮忙。”
梦雅一下子笑出来,跨过脚下的三言二拍,跳到唐哥面前,踮起脚递上一张纸巾:“你当真是不把我们当外人啊!每次来不是让我们做这个,就是帮忙做那个!”
唐哥挠了挠头,露出憨厚的笑,转身去倒水。
高云抱着三色猫,和老店主肩并肩坐在长凳子上,小白则接过藤条编成的掸子,拍打书籍。
院子里弥漫着旧书特有的历史的味道,仔细辨认的话,还有安魂香的气息。
我打了个喷嚏。
唐哥正好端着茶出来,问:“小爱感冒了?”
“没。是安――”
我停住。
安魂香的名字不能在梦雅他们面前说出来。
于是笑着挥挥手:“这儿灰尘忒多了。”
“旧书嘛,难免。要不你去屋里?里头好些。”
唐哥擦干净手,又说:“这几天想要进新书,名单还没有确定,正好你来帮我看看!”
“进书单?我也要去!”
梦雅立刻过来凑热闹,被唐哥嫌弃:“你?你能推荐什么?肖洛霍夫?还是果戈理?”
梦雅翻了个白眼:“是是是!小爱看的书多!就让她去!反正我也只看些漫画之类的!”
“梦雅。”小白忍不住提醒,“这些人不是漫画家。他们是前苏联的作家――”“啊!”
梦雅一声嗔怪,掩盖自己不知道这件事的尴尬。
书店,唐哥打开电脑,给我看他拟定的书目,以中外经典名著为主,也有一些当代畅销十年以上的小说。
不得不说,在挑选书籍的方面,唐哥有着极高的天赋,他家的书,不以数量占优,但以质量见长。
同一本书,唐哥总能在千千万万个不同出版社的不同版本之中,挑选出最符合大众口味的一个版本。
不同种类的书,唐哥也能做到老少咸宜,适合各种读者,让所有走进这个旧书店的人都能挑选到自己喜欢的书。
能做到这一点的前提是,唐哥真心喜欢读书,且真正沉下心去看这些书。
我家书也多――毕竟全家都在教育圈子,但能与唐哥媲美的,只有在省图书管理研究院工作的五伯。
至于我,只能算是浅浅读个皮毛,书单很多标了重点记号的书我也只是略有耳闻。
鼠标向下滑动,一本书映入眼帘。
“香?”
书名只有一个字,香。
再看出版信息,是个名不见经传的出版社,出版时间是在三十年前。
唐哥摸了下鼻子,深吸一口气,回答:“我醒之后才听说,那天你也来了。”
我眨眨眼:“你是说卓小姐来这里的那一天。”
唐哥点头:“那件事你一定要保密。老爹不知道。”
说着,唐哥往窗外望了一眼。
老店主正和小白聊天。
我保证,又问:“可是,三年之后呢?你不会还要继续――”“卓小姐说,使用安魂香,能够延续的寿命最多只有三年。想要再延长,就要用返魂香。这东西我没有听说过,所以想要查清楚。但是网上的资料参差不齐,卓小姐推荐了这本书,说里面介绍得很清楚。”
唐哥摊开双手,带着点无奈:“至于三年以后,不管返魂香有没有效果,或者,有没有危害,我都不打算用。”
“嗯。”
我只是应了一声,没有多说。
这种事也不能多说。
但唐哥的心情看起来已经好了不少。
他继续滑动鼠标,和我介绍自己找到的好书。
延续寿命的事,就这样被他翻篇。
这个只比我大了一岁的人,从我认识他开始,就像是一个长者,看着我们嬉闹着长大,用不多的话和平实的笑迎接每一天。
他在这次的轮回里,会经历怎样的结局呢?会比上次好还是坏?唐哥心里,又有怎样的追求?
我认识他这么多年,却从来不曾试图了解他。
无论是作为华倩林口中王子出现,还是在篮球场上主动过来和我聊天,又或者是混在一起谈天说地没个正形,唐哥的心思,我始终都不清楚。
甚至不清楚小白和梦雅喜欢他什么。
这一次如果有机会,稍微探究一下也是个不错的想法。
想到这里,我看向窗外。
梦雅正百无聊赖,拿干草逗猫。
猫儿卧在高云怀里,伸出爪子搂草,每一根毛发都反射着艳阳。
不远处,老店主捧着几本书,宝贝一般摩挲,小白看看书,看看店主,注意到我的视线,抬起头,忽而愣住,然后露出一个腼腆的笑,又猛地低下头,背过身去。
可我没有与他视线相触的感觉。
回头,唐哥正往别处看。
这两个人,没了那个契机,结果还是没有变啊。
我拍了拍唐哥的肩膀:“任重而道远啊。”
“啊?”
“加油。”
“你说什么呢?”唐哥摸着脑袋,“我都听不懂。”
我笑笑。
“小白父母是戏剧团的,他从小就喜欢看传统剧目,对古建筑也有兴趣。嗯,我记得你这里还有几本古建筑的图册来着,在哪里呢,我去找找!”
唐哥看着我走出屋子,眉头拧到一起,小声嘟囔:“眼睛真尖。”
---
新学期开学。
一大早,我就觉得心脏跳得不同寻常。
时而快得好像鼓点,时而突然没了声息。
难道是心律不齐的毛病又犯了?
说起这个,自从上次冯玉策也出现这个问题之后,我们着实提心吊胆了好一阵子。但是后来他再也没有出现这个问题。我也一样。
难不成今天要发生什么大事,所以心脏先来了个预热?
我捂着心口,去书房找速效救心丸。
一推开书房门,就看见大表哥在里面,凯文当靠枕,凯蒂做抱枕,盘腿抱着一本《民法》,一本《论法的精神》以及几本伏尔泰的著作合集,坐在地毯上正看的津津有味。
我说你一个英语还没有我的好,中文只认识豆浆、包子、小龙虾的洋鬼子,看得懂这些吗?
大表哥看见我进来,立刻把凯蒂丢一边,站起来:“赏雪?”
外头下雪了?
我下意识往窗户外看去,视线走在半路上转了个弯,拐回来:他在问我,是不是去上学。
看这阵势,当真要为了我数学试卷的事去找学校理论?
想象一下那个场面,未必不失有趣。
于是我点头:“走吧!”
“灯哈!”
大概是让我等一下吧。
我看他手忙脚乱收拾出来一个大口袋,宝贝似的抱在怀里,忍不住问里面是什么。
“离雾。”
“礼物?送给谁的?”
大表哥比划了好半天,我连猜带蒙终于明白了他的意思:是送给校领导的礼物。
可爱的大表哥不知从什么地方打听来的,说是要在中国办事,必须要有见面礼。于是瞒着我用自己的压岁钱买了一堆他眼中的宝贝。
我赶紧拦下来。
且不说这东西送出去绝对坏事,就算只是单纯送礼物,大表哥这一口袋宝贝也绝对不会为他带来什么好脸色。
口袋里有大红底色圆肚子的搪瓷痰盂两个。
痰盂里杵着两根拂尘。
拂尘脚边躺着两个陀螺,一个金色,一个红色。
还有四五个一看就是机器批量生产出来的,贴着手工制造的日本艺妓娃娃。
是大表哥童心未泯呢,还是大姨的中国传统文化教育出了问题?
总之,我把这一口袋东西扣在了家里,和大表哥商定,要以理服人。
大表哥连连点头,笑眯眯得向我表示他之前在学校里参加过辩论和演讲比赛,绝对能说得对方心服口服。
前提是有人听,而且听得懂。
在向父亲保证绝对不乱来之后,我一面给大哥打电话通风报信,一面推着大表哥离开了家。
来到学校,首先将大表哥送去大哥的办公室――虽然都是哥,但年龄跨度着实不小,生活背景又大相径庭,两个人差距太大了。
大哥瞅了我们兄妹一眼,忍着笑,让我们在办公室里等一会儿,他要去找当时负责收试卷的数学老师了解一下情况。
大哥前脚刚走,大表哥对着我露出微笑,比划了一个必胜的姿态。
我想笑,只觉得心脏又是一阵猛烈震颤。
接着,门开了。
那个人进来的瞬间,我恍然大悟。
心脏是在提醒我。
那个人,回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