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窦不死最怕被人抓住把柄,俗话说,人活一张脸,此事关系到他的声誉,他无论如何也要套出王子腾的话来。笔x趣x阁biquge。info孩子嘛,智商低。你会骗,难道我就不会?
窦不死右手捋着胡子,双眼斜瞟着王子腾,装作不经意的问道:“我和你芙蓉姐姐的事,谁告诉你的呀?”
王子腾聚精会神地在拆纸包,听他发问,想也没想便口吐真言:“我曾经见到我爸爸就是这么对别人说的。我爸爸说,窥探别人的隐私,乃人生一大乐事,我爸是我的偶像,我说话、杀狗,什么都听我爸爸的,他用这一招使得许多人替他办事,我试着学一学,果然有用。”
窦不死脸色发青,扯着自己的胡子大口喘气,一副气急败坏的样子。突然,他将手按在喉咙上,弯下了腰,“嗯”的一声闷吼,吐出一口鲜血。
血滴溅在王子腾拿纸包的手上,王子腾吓了一跳,抬头看向窦不死,只见窦不死拘偻着腰,神情颇为痛苦,他的下颌,满是猩红的血液。他的眼睛瞪得很大,喉结上下地移动,可能正在勉力吞下想要喷出的血液。
王子腾吓坏了,急忙问道:“窦爷爷,你怎么了?你不要吓我啊。”过了片刻,窦不死忍受不住,摇摇欲坠,他用尽最后一丝力气说道:“找人帮忙!”
“哦!我知道了。”王子腾立刻跑进窦氏药铺,喊道:“大夫,谁是大夫?来人啊,帮忙找大夫啊!”柜台后面一个年轻伙计,他见到窦大夫和这个小孩一起出去的,现下只有小孩慌慌张张跑进来,便猜到发生了什么事,连忙从柜台后跑出来:“快,快带我去!”
二人跑到那个角落,窦不死已不见了,地上有一张纸条,用石子压着。年轻伙计拾起纸条,念道:“不生不死,天下名医;今日借用,他日奉还。”伙计长叹一声,道:“完了!”
王子腾问道:“怎么啦?”
年轻伙计欲言又止,似乎有什么难言之处,最后恼怒地看了王子腾一眼,说道:“他被人掳走了。”
王子腾知道自己闯了祸,心虚不已。窦不死可是京城排名前三的金牌大夫,他的消失意味着窦氏药铺方圆十里的老百姓将无人救治。
当初窦不死凭借通天的医术,救死扶伤,起死回生,获得了诸多荣誉,老百姓极其爱戴。在他附近的药店竞争不过,全部关门大吉。他受到其他大夫的嫉妒先不说,万一有一天他忽然猝死,那么百姓们在短时间内到哪里去找一个好大夫呢?
现在他丢了,后果很严重。
王子腾意识到了这一点,他身子小,脑子可不笨,心念一转,脑中便涌出一条妙计。只见他转身便走,步伐极快,等伙计反应过来,早已逃出几百米远。伙计急着叫他:“你就不负一点责任么?”
王子腾潇洒地抛出一句话:“未成年人犯罪,可以原谅!”
年轻伙计吹胡子瞪眼,气得三尸神暴跳。好在他没有胡子,不过忽然之间,他掐住自己的脖子,“扑”的一声喷出一口鲜血,晕了过去。
情天欲海,怨情都,梁王府内。
房内点着一根白色蜡烛,昏黄的烛光柔和地铺满房间的墙壁,一名青衣男子卓然而立,他的左手旁有一张白玉桌子,他的左手温柔地按在桌子上,轻轻地转动,白玉做成的桌子竟然不堪重负,慢慢凹进去,包住了他的手掌。
此人脸若瓜子,清秀美丽,只是眼中流露着一缕若有若无的哀愁。这时,进来两名白衣羽士,他忙将哀愁隐去,转为犀利阴冷的目光,怒视二人,道:“没有通报就进来,胆子不小啊!”
二人单膝跪地,左边那人抱拳道:“事情有变,不及通知,还请王爷见谅。”
青衣男子惊问道:“刺杀没有成功?”
右边那位道:“失败了。肖大义被太子的贴身侍卫打成重伤,不知所踪,刘子成偷袭太子的师傅,太子刚好赶到,三招就把他杀了。人人都说太子不学无术,哪知道……太子是深藏不露啊!”
“哼哼!”青衣男子冷笑两声,握掌为拳,立时把白玉桌抓出一个浅洞来,玉石碎片在他手中滋啦啦响,片刻后化作了粉末,从他指间喷出,飘落在桌上。
他淡淡地说道:“妙人也死了吧?哼,杀我这么多人,真厉害啊。你放心,我会让他陪葬的。”
右边的白衣人忽然双膝跪地,伏在地上大声痛哭,嘴里断断续续地道:“求王爷原谅……小妹的敌人……太帅了。妹妹一见到他,骨头都酥了,竟然……出卖了王爷,可她也没有好下场,明天就要行刑了……”说到最后,竟已泣不成声。
青衣男子叹了口气,道:“虽然她背叛了我,可我依然爱着她,你准备一下,明天我和你去刑场救人,退下吧。”
“谢王爷!”那人站起身,并不急着出去,走到王爷身边,在他耳旁说了一番话。青衣男子眉头越皱越紧,喃喃道:“这就难办了,王利发,武林第一快刀,号称神佛莫留。必须在行刑之前干掉他!”
“是!”二人领命而去,到了王府外,各自祭起一把青色长剑,踏上长剑,化作两道青光,直上云霄,方向是天宇国的天宇城。
天宇城是天宇国的国都,此刻,在紫云街街道上,两个闲人边走边谈,其中一人说道:“小的出去看个朋友,经过紫云胡同,见有无数兵勇,带着一位美女,上车走了。你可知道为的是什么事?”
另一人问道:“什么样的车?”那人答道:“似是囚车。”
那同伴听了哈哈大笑,也不解释,拉着他的手,直奔菜市口,边跑边说:“又有好戏看了,争夺皇位,人才重要。为了不让人寒心,他们肯定会派人劫法场。咱们到酒楼上去,隔岸观火,哈哈哈……”
他的朋友听了这几句话,连身体都软了,不过他也有些好奇和激动。只要劫法场的人不伤到他,那他还是乐得看戏的。
刑场下方的众人纷纷议论。路人甲道:“方才的信确么?”
“确的。今日皇太后垂帘听政,已见上渝。听说还有什么各省都督,说谁谁刺杀太子。这事闹大了,不知如何了结呢?”路人乙好像消息灵通的样子,确切地说道。
路人丙补充说:“太后命闭城搜索,内外九城分别驻兵,盘查行人出入。尚书、御史、内阁、刑部主事,一大批人在调查呢!”
忽然,锣响震天,众人安静下来。只见一辆囚车缓缓开出中门,车内囚犯披头散发,但从身形上看,明显是一个女子。
又停一刻,监斩官、侩子手到了。兵丁赶散两旁众人,两个穿红衣服的士兵,将囚犯从车上拉下。
邢台之上,正北面的中间坐着京城府尹万晨万大人。他身高七尺,高大威猛,腰圆膀粗,且一脸横肉。地球人一见到他,便知道非洲为什么会发生饥荒了。他的左右各坐着一个副监斩官,形貌丑陋,黑不溜秋。
此时正当七月,骄阳似火,太阳正当当地悬在众人头顶,三位监斩官肥肉多,脂肪厚,禁不住晒,不一会儿,已被汗水浸透湿了衣裳。汗水受热蒸发,变成一团朦胧的雾气,把万晨等三位大人笼罩其中。
三人极是难受,左边的副监斩官提议道:“大人,日头如此之毒,不可久待,下官以为,不如提前处斩……”
万晨正有此意,只是自己作为主监斩官,职责所在,若是提前行刑恐百姓不服,因而迟疑未决,听了这个提议,喜不自胜,故意装作大义凛然的样子,破口骂道:“混账话!时辰未到,焉能处斩?既做父母官,当处处为百姓着想。百姓都不怕热,你我作为朝廷命官,为皇上办事,说什么怕苦怕累!”
万晨怒瞪双眼,把他骂得狗血淋头,忽然话锋一转,道:“然而圣上也说过,非常之时得用非常之法,如今正处在动乱之期,太子未登大宝,贼人必定趁机下手,想那犯人正是刺杀太子的凶手,今日行刑,必有同伙来救,早斩早安心,各位说是也不是?”
两位副监斩官拱手称是,其中一人更加大拍马屁:“大人英明神武,见解与众不同,下官佩服之至,恨不能五体投地,拜为父母。”
万晨哈哈大笑,伸手抽出一张令牌,掷了下去。
令牌砸在地上,发出清脆的响声,没有谁怀疑这声音的干脆,可王利发还是捕捉到了一些细微的响动,那是一种奇妙的令他无比舒服的声音,杂在令牌的碰撞声中,若有若无。
王利发很熟悉这声音,可人往往对自己熟悉的东西视若无睹,他想了几秒钟,原以为自己会轻易的记起,但今天脑袋似乎有些发沉,就是想不起来。
他没有足够的时间,令牌一旦发下,侩子手必须在十息之内动手,这是明文规定的。
王利发自然而然地伸直双臂,平举起大刀。一般的侩子手需要把刀举得很高,这样借势砍下,干脆利落。但王利发不同,他是用刀最快的侩子手,接近杀手的级别。他认为,高层次的侩子手绝不屑于把刀举得太高,两点之间直线最短,刀离敌人的脖子越近,越不容易出现意外。
尽管王利发准备妥当,并且握刀的姿势也非常标准,可是,他今天犯了一个极大的错误,没有注意到犯人是一名美女!
美女通常会有人来救的,不管救她的人是谁,也不管救她的人武功怎样,只要她是美女,就不会轻易地死去。
这是一个永恒不变的真理。王利发作为最优秀的侩子手,在江湖上也是小有名气,有名气的人通常比较怕死,事实上,他们真的比别人死得更快。
两根银针无声无息刺进王利发的身体,封死了他的两处大穴,使得王利发僵硬在那儿,不能动弹。动不了也有好处,王利发马上明白了一些真理,明白了跟真理作对没有好的下场。王利发不得不佩服那个实践真理的人,手法之准,匪夷所思。
那射针人的武功已趋化境,银针插得恰到好处,而且入骨三分,哪怕被封之人有解穴的功法,一时也施展不开。
王利发的眼中除了惊骇之外,还隐约有淡淡的笑意。王利发是江湖老手,经验丰富,他在银针射来的一刹那,听声辩位,稍稍变换了身法。银针射入体内的当口,他又运气自行闭住了穴位,那根银针扑了个空,改变了方位,直钉入他的肋骨之中。
另一根银针对准他手臂上的天井穴刺进去,王利发只要扭转手臂,便能使银针插偏,但他想到,发针的人绝非等闲之辈,手上的动作易被识破,索性暗运一口真气,垫在针尖之下,缓住了银针的去势。
万晨大人体胖怕热,早已忍耐不住,急忙又扔下一块令牌,大声叫道:“砍他呀,砍他妈呀!此事由本官全权负责,你只管砍便是!”话音刚落,三枚流星镖从人群中激射而出,在空中划过一道幽青色的光芒,钉入三位监斩官的脑中。万晨只来得及张大了嘴,尚未出声便脑浆迸出,一命呜呼。
王利发暗暗吃惊,飞镖射入脑中,被额骨一阻,理应停下才对,现在流出白色的脑浆,说明飞镖在他们的脑子里搅了一圈,把后脑里的半固体的脑浆弄成了流体状。此等手法,非人力所能为。
王利发原先以为中了高手的两枚银针,如此而已,却没料到刺客中还有仙家人物。传闻修仙之人皆有法宝,或仙剑,或神刀,但最近几年,神仙增多,有些宵小之辈,炼制了能大能小的银针,专用来折磨凡人。
相传百年前就有一位大罗金仙,被一个金丹期的猥琐家伙用金针爆菊而死,尸身淋漓破碎,魂魄也化为飞灰,此事流传开来,成了天界的一段丑闻。
王利发名为侩子手,替朝廷卖命,实则武功高强,内力深湛,只是平常隐藏极深,虽杀人无数,却极少与人交手,除非是高他几个级别的道门中人,一般人根本看不透他。
王利发了解自己的武功,并且非常自信,可毕竟是肉体凡胎,与修仙之人力抗,只有受死的份。
危急关头保命要紧,王利发是个该出手时就出手,懂得变通的人,只见他双臂一振,震出关节处的银针,接着急吼一声,全身气劲流动,立刻震出了插入肋骨的另一根银针。
大刀刀光闪动,于瞬间绕着他的周身起舞了一百零八下,将小小的银针削成了九十九段,确保银针变成了杯具,这才飞身跃起,横开屠刀,挡上齐步冲上刑场的两名劲装蒙面汉子。
奇怪的是,这两名汉子不躲不闪,直接往刀口上撞来。王利发见过不怕死的,可没见过这么想死的,微一迟疑,对方前胸已碰触到刀刃,王利发一狠心,手上加劲,大刀齐胸斩去,刀子切进两个青衣蒙面汉子的身体,却似乎嵌在了棉花里,他们的体内似乎有一股吸引力,黏住屠刀,使得刀子不能抽走。
王利发这才真正的吃惊起来,看着面前两个青衣汉子,他们俩的眼神黯淡无光,原先清晰黑亮的头发变成了灰色,而且越来越淡,好像就要消失似的。他们暴露在外面的手掌也变得晶莹明亮,宛如水晶一般,由内而外发出点点亮光。这种光亮没有持续多久,便慢慢的黯淡下去,最后,两个活生生的人彻底消失,只是那股粘劲依然久久不散。
“靠,不是吧?”王利发人在半空,无处借力,硬生生地看着一对活人消失,再眼睁睁地目送另外两名杀手将囚犯劫走,他的心中,一直以来的想法发生了改变,他要送儿子去学仙法!
王子腾昨晚一夜未归,王利发害怕儿子已被人劫持,发动所有衙门的关系,几乎把京城翻了一遍,竟没有半点消息,今天恰逢他行刑,本以为就算精神不好,杀个人还是不成问题的,谁知到劫法场的人精通幻术,在他眼皮底下将犯人挪走,自己一生建立的“京城第一侩子手”的名声荡然无存,怎叫他不难过呢?
王利发忽然扔掉刀子,抱头痛哭,此等举动,实在与平常冷酷无情的样子极不相称。
这时,刑场斜对面的酒楼上,传来含有惊疑的一个中年男子的声音。马上的,王利发看见一个白色身影自楼上飘下,此刻虽没有风,他也降落得很慢,但他的白衣竟然像正在经受着强风,一个劲的向后飘,好像有人在他背后拉扯着他。
他的脚尖先着地,而后整只脚轻轻地落在地上,他的鞋子奇白无比,像雪一样的白,又或许是无色的,因为他走动的时候,让人产生错觉,不管如何努力,都找不到他的鞋。
他的腿很修长,给人以苗条的感觉,他的上身同样修长,他高傲的仰着头,挺直胸,显得神圣而不可侵犯。
他左手握着一把剑,这把剑一眼看去,宝光闪耀,漂亮,而且精致。更重要的是,这把剑并不长,一尺左右,可是,王利发盯着这把剑,目光便定在了上面。
如果有人坐在他的面前,看他的眼睛,会发现他瞳孔里的映像与事实相差甚大,那把剑足足有三尺半的长度,剑鞘顶端已伸到了地面,有时与地面相碰,碰触点的地面竟然异常柔软,向内凹陷。当剑一提上去,又恢复平整。
王利发的目光停留在那人的脸上,倒抽一口冷气,那是一张清丽如水的面庞,芙蓉如水,他的脸就是一朵含苞欲放的芙蓉,芙蓉的柔弱亦被他表现得淋漓尽致。
他的样子尽管极美,但眼里总有厌世的哀愁,他的眼睛牢牢盯在那几个死了的士兵身上,轻轻地走过去,他丝毫不在意别人惊异的目光,别人怎么看他,那是别人的事,与他无关。
他走的很慢,很慢。可是百米的距离,他几秒钟就走完了,难道他会仙法?他走到第一个士兵身边,蹲下来查看士兵的伤势,他的手法明明是给活人看病才用的,一个死了的士兵,他的脉搏不会跳动,这是常识,他看上去应该知道这个常识,那他为什么要违背常识呢?
他的食中二指搭上死者的右手手腕,过一会,又搭上死者的脖子,死者的脖子上有一个五寸长的伤口。
他收回手想了一阵,对王利发说:“他们死于匕首,匕首上没有毒,位置准确,力道恰当,属于技术流。”
王利发第一次听到这么甜美的男声,令他呆了几秒,随即反应过来,正声道:“刚才我听到整齐划一的割肉声,想来就是这群人遭了难。十多名技术流杀手,先生以为,这幕后主使会是谁呢?”
那白衣男子低眉想了下,坚定地说:“齐王!”王利发问道:“何以见得?”那白衣男子忽然笑了,笑靥如春花般灿烂,他说道:“因为,我曾经也是齐王的手下,齐王那儿我不适应,便逃了出来。”
“那么说,”王利发嘴角向上弯起,“你是一个技术流杀手了?”
白衣人道:“是。”王利发忽然快步冲向白衣男子,手中的屠刀像刚从炉子里拿出似的,刀身通红,与空气接触,在空气里留下难闻的烧焦味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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