双鱼镇中央大街上有一家小饭馆,没挂招牌,只是在门头之上挂了两个布旗幌子。
据说这挂几个幌子也有讲究,若是面馆挂一个幌子,那在里面就吃不着米饭。
若是挂两个幌子,那是有啥做啥,得看店内有什么材料。
挂三个幌子,那店内当有菜谱,菜谱上有的基本都能做。
只有像百鲜楼这样的大店,才能挂四个幌子,客人来了甭管菜谱,但凡想吃啥,后厨都能给做来。
王长义家里并不富裕,能在这家饭馆请客,已是不易。
苟且等人倒也不挑地儿,周蒂还贴心的提前买好了两坛美酒,算是替王长义省了不少银子。
有饭局自然少不了乞丐和白衣老头,老老少少一群人吃的好不热闹。
小饭馆做的都是些家常菜,虽比不得百鲜楼,却也别有一番风味,算是地方特色菜。
经过昨日相处,苟且周蒂二人更显亲切,当着众人面虽无甜言蜜语,可二者眉来眼去的样子,众人都看在眼里,就连小蝶都说两人很般配之类的话。
乞丐与老头纷纷更是打趣道:瞅你们这样子,不成亲很难收场啊!
周蒂开朗大气,只是脸色微红。苟且则恨不得用脚趾在地上扣个洞钻进去。
王长义左腿夹板已经去掉,可以正常行走,小绵也可以回客栈住,她一直很安静,除非自家小姐遇到麻烦,一般不会主动在人前开口。
私下里可以当周蒂的姐妹,有旁人在场的话,规矩是不能坏的,即便周蒂毫不介意。
悟慈小和尚属于慢热的性子,除了跟小师叔,也就跟苟且能说上几句,奇怪的是他经常脸红,搞得苟且跟他说话都得提前思量一番。
只有乞丐知道缘由,悟慈,悟词,这七师兄可是真能。
一顿饭又是从晌午吃到傍晚,人多就是这样子。
吃饭完,乞丐带着悟慈去了棺材铺,那里好歹有像样的住处,总不能一直跟着自己睡破庙。
老头也有住客栈的打算,不过跟乞丐聊的来,这几日天天晚上喝酒吹嘘,甚是快活,懒得换地儿了。
乞丐走后,众人打算先送王长义父女回去,然后各回各家,全当是饭后散步。
小蝶今天特别开心,在前面领着路,一路小跑欢呼雀跃。
一行人路过百鲜楼的时候,小蝶已经跑出人群三丈开外,她转身看向众人打着招呼,让他们快些。
可就当她转身的时候,像是撞到了一堵墙上,反弹了回来,跌坐在地。
苟且动作很快,急忙上前将她扶起,起身之后,才注意到小蝶是撞到了一个壮硕的汉子。
那汉子满脸横肉,身形魁梧,高出苟且三个头都不止,苟且在他面前,就跟小鸡仔似的。
小蝶起身之后,便跑向王长义,只留下苟且与那汉子四目相对。
苟且抱拳道:“这位大叔不好意思,我妹妹不是故意的。”
岂料那汉子嫌弃的拍了拍自己的裤子,冷笑道:“偏隅之地,猪狗之味!”
他并未克制嗓音,在场之人都听得真切。